
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游戏(以下简称超级大乐透) 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育总局彩票中心)发行和组织销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各省(区、市)体彩中心]在所辖区域内销售。
第三条 超级大乐透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在各省(区、市)体彩中心设置的销售网点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超级大乐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超级大乐透基本投注是指从前区号码中任选 5 个号码,并从后区号码中任选 2 个号码,形成号码组合进行投注。其中,前区号码由 01—35 共 35 个号码组成,后区号码由 01—12共 12 个号码组成。每注基本投注金额人民币2元。
购买者在基本投注的基础上,可对购买的每注号码进行一次追加投注,每注追加投注金额人民币 1 元。
第七条 购买者可以进行复式投注。复式投注是指所选号码个数超过基本投注的号码个数的投注,所选号码组合为多注基本投注。复式投注包括三种形式:
(一)前区复式:从前区选取6个及以上号码,并从后区选取2个号码;
(二)后区复式:从前区选取5个号码,并从后区选取3个及以上号码;
(三)双区复式:从前区选取6个及以上号码,并从后区选取3个及以上号码。
{jz:field.toptypename/}第八条 购买者可以进行胆拖投注。胆拖投注是指选择少于基本投注号码个数的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 由胆码和拖码组合为多注基本投注,胆拖投注包括三种形式:
(一)前区胆拖:从前区选取 1至4个号码作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前区号码(其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或多于6个号码),并从后区选取2个号码为后区号码;
(二)后区胆拖:从前区选取5个号码为前区号码,并从后区选取1个号码作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2个及以上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后区号码;
(三)双区胆拖:从前区选取1至4个号码作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前区号码(其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或多于 6 个号码);并从后区选取 1 个号码作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 2 个及以上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后区号码。
第九条 复式投注和胆拖投注均可按注进行追加投注。
第十条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单张彩票基本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额不得超过20000元,基本投注加追加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额不得超过30000元。
第十一条 超级大乐透按期销售,每周销售三期,期号按当年开奖次数排序。
第十二条 购买者在各省(区、市)体彩中心设置的销售网点投注,并获得经彩票投注专用设备打印出的超级大乐透彩票。
第十三条 购买者可选择机选号码投注、自选号码投注。其中,机选号码是指彩票投注专用设备随机产生的投注号码, 自选号码是指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彩票投注专用设备产生的投注号码。
第三章 设奖
第十四条 超级大乐透按当期销售总额的 51%、13%、36%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2%为调节基金。
第十五条 超级大乐透共设七个奖级,一、二等奖称为浮动奖,三、四、五、六、七等奖称为固定奖。各奖级和奖金规定如下:
一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1亿元时,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 78%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追加投注按0.8注计算,下同),单注最高限额 500万元。当奖池资金高于1亿元(含)且低于8亿元时,奖金总额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 58%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500万元;第二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20%,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500万元。当奖池资金高于8亿元(含)时,奖金总额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20%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 500 万元;第二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40%,开云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500万元。一等奖所有中奖注数(含追加投注)的奖金总额单期最高限额1亿元。
二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8亿元时,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22%,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500万元;当奖池资金高于8亿元(含)时,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40%,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 500万元。二等奖所有中奖注数(含追加投注)的奖金总额单期最高限额 1 亿元。
三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8亿元时,单注奖金为5000元;当奖池资金高于8亿元(含) 时,单注奖金为6666元。
四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8亿元时,单注奖金为300元;当奖池资金高于8亿元(含) 时,单注奖金为380元。
五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8亿元时,单注奖金为150 元;当奖池资金高于8亿元(含) 时,单注奖金为200元。
六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8亿元时,单注奖金为15元;当奖池资金高于8亿元(含)时,单注奖金为 18 元。
七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8亿元时,单注奖金为5元;当奖池资金高于8亿元(含)时,单注奖金为 7 元。
第十六条 追加投注仅参与浮动奖的奖金分配。如追加投注中得浮动奖,则追加投注单注奖金为当期基本投注对应单注奖金的80%。
第十七条 超级大乐透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超出浮动奖单注奖金最高限额部分和超出浮动奖奖金总额单期最高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
第十八条 超级大乐透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 2%提取的部分和浮动奖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风险支出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十九条 当一等奖、二等奖单注奖金低于各自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 2 倍且低于 500 万元时,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2倍,补足后的单注奖金不得超过500万元,且一等奖、二等奖奖金总额均不得超过单期最高限额。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若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兑奖周转金垫支。
第二十条 超级大乐透设置单期最大返奖总额,实行限额赔付风险控制。具体方案由体育总局彩票中心制定。
第二十一条 在出现彩票兑奖周转金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垫支的彩票兑奖周转金。
第四章 开奖
第二十二条 超级大乐透每周一、三、六开奖(休市日除外)。
第二十三条 每期开奖时,公证人员封存销售数据资料,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体育总局彩票中心通过专用摇奖设备从 01—35 共 35 个号码中随机摇出 5 个前区号码,从 01—12 共 12 个号码中随机摇出 2 个后区号码。
第二十四条 每期开奖后,体育总局彩票中心和各省(区、市)体彩中心应向社会公布当期销售总额、开奖号码、各奖级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网点。
第五章 中奖
第二十五条 超级大乐透根据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相符情况确定相应中奖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一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全部相同(顺序不限,下同),即中奖;
二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5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三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5个前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4个前区号码及2 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四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4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五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4个前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3个前区号码及 2 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六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3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2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七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3个前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2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1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相同,或者2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第二十六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兑付所中得最高奖级奖金,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七条 超级大乐透兑奖当期有效。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八条 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 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九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4个月内执行,具体执行时间 由体育总局彩票中心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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